【刑事】- 詐欺- 網路投資提供帳戶,竟變為人頭戶 - 獲不起訴處分 !

發表時間:2023-03-23 13:07
刑事-網路投資

當事人於網路上尋找投資機會並以Line方式聯繫自稱投資專員之詐騙集團成員,詐騙集團成員佯稱不需要你出資,只需提供帳戶即可等語使當事人心動提供其帳戶使用,而詐騙集團成員利用當事人的帳戶收取對其他被害人的詐騙款項,使當事人成為人頭帳戶,導致當事人涉及詐欺及洗錢罪,後續委任王文宏律師為選任辯護人。在本所的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得新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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