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洗錢防制法 - 網路交友被騙帳戶遭到警示 - 獲不起訴處分 !

發表時間:2023-07-18 14:03
刑事-洗錢
     當事人於交友軟體上認識一位的男子,對方對當事人噓寒問暖、了解被告工作狀況等方式拉近與被告的距離,後當事人在對方的情話與追求攻勢下深陷情網,並聽信對方話術,允諾將帳戶交予對方使用,不料對方其實是詐騙集團成員,只是利用當事人誤以為雙方為男友朋友之親密關係騙取當事人的帳戶用來收取不法所得,使當事人帳戶遭到警示,使當事人涉及洗錢罪,後當事人委任本所王文宏律師為選任辯護人。在本所的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得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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