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為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小孩,生活簡單工作單純,某日一位男子在社群網站上主動提出好友邀請,兩人便結識成為網友,男子自稱與當事人居住相同縣市、年齡相仿且為某公司老闆,男子每日都會傳訊息對當事人噓寒問暖,當事人逐漸被男子吸引產生好感,幾個月後,男子以款項匯入公司將會增加稅收為由,向當事人借個人賬號,幫忙收取公司款項幫他節稅,當事人出於對男子的信任便答應下來,但在款項匯入的不久後賬戶便遭警示無法使用,當事人才驚覺那些款項有問題,急忙委任律師處理,所幸在律師的協助下,當事人成功取得不起訴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