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臉書看到一則強調正規的家庭代工廣告,並在網路搜尋該公司資訊,在其他找工作平台上找到相同徵才資訊後,當事人誤信此公司為合法企業,便主動加LINE聯繫廣告上的代工經理洽詢工作事宜,經理詳細向當事人講解工作事項及流程,而後以先前又諸多人跑單、弄丟材料等理由,要求當事人寄一張不常使用的金融卡作為保證及採買代工材料之帳戶,並簽立合約讓當事人信以為真,因而寄出卡片,導致提款卡及帳戶遭盜用、被凍結警示,自己也涉及幫助詐欺取財的罪嫌,幸好最終在本所王文宏律師的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