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自身需求須辦理貸款,恰好接到假冒銀行行員的詐騙集團成員的詐騙電話後主動在LINE上與該成員聯繫,對方聲稱辦理貸款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及銀行帳戶先行審核,當事人交出資料與帳戶後,該詐騙成員又以貸款條件不足,公司會先行匯款新台幣三十五萬元到當事人帳戶供收入證明,再請當事人提領後歸還該公司,當事人也都不疑有他的執行其要求,一直到當事人發現帳戶遭警示後才驚覺被詐騙集團利用,慘遭詐騙集團利用,既被騙帳戶又被當車手,在所內律師的幫助下,獲不起訴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