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車手 - 遭男友利用當成車手賺贓款 - 獲得不起訴處分

發表時間:2024-01-11 18:01
遭男友利用當成車手賺贓款
被告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位男子,雙方頻繁聊天、訊息曖昧,也時常視訊通話,不久後雙方以老公老婆相稱,此時當事人深信自己與男子正在交往,及其信任男子,某日男子向被告表示自己從事借貸放款工作,但因為有幾筆資金來不及拿給朋友,希望當事人能幫忙交付,並將款項匯入當事人之金融帳戶,並由當事人前往約定地點將款項提領出來交付給男子的朋友,事後不久男子突然向當事人表示自己被警方帶走訊問並隨後失聯,當事人越想越不對,報警後才知道對方為詐遍集團,而自己被利用當成車手提領贓款,急忙委託本所處理,所幸在律師有利的主張下,當事人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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