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詐欺 - 網路投資不慎交出存摺,竟成騙集團的人頭戶,本所協助辯護取得不起訴處分

發表時間:2022-06-28 09:33
人頭帳戶 警示帳戶 虛擬貨幣 詐欺 洗錢 不起訴

當事人於網路上尋找投資機會並以Line方式聯繫自稱投資專員之詐騙集團成員,並佯稱不需要你出資,只需提供戶頭即可等語,而詐騙集團成員利用當事人的帳戶收取對其他人的詐騙款項,當事人成為人頭帳戶,涉及幫助詐欺及洗錢罪,後續委由本所王文宏律師為選任辯護人。在本所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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