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等於網路直播平台,認識某網紅職播主,但直播主竟利用假交往詐騙當事人金錢,後因當事人察覺遭到詐騙利用,委由本所王文宏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在本所積極整理並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該直播主應賠償之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