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毒品-運輸1級毒品 - 改判運輸3級毒品+ 查看更多
【刑事】- 毒品-運輸1級毒品 - 改判運輸3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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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3-10-26 15:25
當事人因經濟困頓四處尋找工作,友人見此便提出一個高報酬的工作邀約,由於當事人急需用錢便接下此工作,要求當事人只要幫忙接收從國外寄來的「3級毒品」包裹並載往指定地點即可,但包裹在進入海關後就遭警方查獲包裹內容為「1級毒品」,警方透過釣魚偵辦當場逮人當事人,當事人被捕後才得知友人為了獲取更高利益擅自更換包裹內容,運輸「3級毒品」與「1級毒品」之罪刑相差慎大,最重甚至可判決無期徒死刑,本所接到此案後,立即與當事人分析、討論辯護策略,最終,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減刑,刑責從「運輸1級毒品」降至「運輸3級毒品」。
相關刑責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