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被羈押禁見怎麼辦?一定要請律師嗎?+ 查看更多
羈押是什麼意思
刑事被告雖然還沒被判刑,但司法機關如果認為被告的犯罪嫌疑重大,為了確保後續的追訴、審判或執行的進行,或者有事實可以認為被告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就會先把被告關入看守所中。
禁見是什麼意思
一般的羈押雖然把被告關在看守所內,仍然可以讓親友申請於一定時間內在看守所接見室會客,但如果被告經認為可能會藉著會客機會來串證、滅證的話,法院還可以在羈押期間禁止被告與親友接見。
一、什麼情況下會被收押禁見?+ 查看更多
羈押的原因有以下
1.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4. 犯特定犯罪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例如慣竊、詐騙集團等很可能會一直重複相同的犯罪。
二、要怎麼幫助被羈押禁見的親友?+ 查看更多
(一) 家人要怎麼知道+ 查看更多
2. 打聽到被告被警察拘捕,或送地檢署時。可能是被告自己打電話出來尋求協助,或者剛好當時身邊有其他親友。
(此時可以第一時間委請律師到場陪同製作筆錄協助辯護,有機會爭取交保不被羈押,也可以讓被告瞭解法律權利,避免講錯話導致後續對自己越來越不利。)
(二)委請律師+ 查看更多
被告被羈押是非常臨時的,來不及跟親友交代相關的工作、生活事項,就會被關入看守所,此時會非常的慌亂,甚至為求交保就順應偵察機關的問話而隨便講,刑責變得更重。
律師可以協助什麼
1. 禁見的被告只能由律師接見
2. 提供專業的分析讓被告知道處境
3. 瞭解後續要面對的複雜司法程序
4. 提供辯護爭取減輕刑責
5. 聲請停止羈押(交保)
(三)看守所會客+ 查看更多
如果被告沒有禁見,親友可以向看守所申請在所內接見。
(四)寄送生活用品、會客菜+ 查看更多
可以到看守所附設合作社購買生活用品或向看守所外店家買會客菜,再到接見室的窗口寄送,由所方人員轉交給被告。
三、會被羈押多久?+ 查看更多
偵查中最多4個月
初次羈押不得逾2個月,得延長羈押1次,延長羈押不得逾2個月
審判中
初次羈押不得逾3個月,審判中每次不得逾2個月。
如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審以3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
如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十年者,第一審、第二審以6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
在當事人被羈押困難時刻,律師的角色至關重要。律師不僅可以為被告提供法律建議和辯護,還可以為他們的家人提供支持和指導,幫助他們理解法律程序,並確保被告的權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
因此,我們強烈建議被羈押者的親友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和支持。請記住,擁有經驗豐富、富有同情心和熱情的律師將成為您在司法系統中的強有力代言人,幫助您和您的親人應對法律挑戰,並爭取公正和公平的審判結果。
如果您或您的親友需要法律協助或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協助和支持,以確保您的權利得到充分保護。